公 告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开展湖南省湖南省沅水金紫至洪江四级航道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沅水金紫至洪江段航道是贵州清水江高等级航道入我省的首站,为湘黔水运之咽喉。目前,沅水金紫至洪江(黔城)段航道现状等级仅为Ⅵ级(100t 级),且托口水电站仅建有 50t 垂直升船机,下游至洪江电站间水位未衔接。本项目在沅水干流金紫至洪江(黔城)56km 河段建设成四级航道,提升通航能力,上游与清水江白市至分水溪(金紫)航道工程相衔接,下游与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衔接。
二、项目建设的重要性
沅水金紫至洪江四级航道建设工程能够有效提高金紫至洪江的航道等级,实现沅水、清水江航道顺畅衔接,打通黔东南北向长江水运关卡,加快流域经济发展,促进湘黔地区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能够推动湖南省水运发展,促进湖南省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体系的建设。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征求意见范围:沿线受建设项目影响的群众和沿线企事业单位。
征求事项: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态度、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主要问题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要求。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咨询单位: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 威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72号1号楼822室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日历天)。
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 10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