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推进乡村自治,做到“村事民商、村事民管、村事民治”

2021-12-05 15:50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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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宁县深入探索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信访问题的“枫桥经验”,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夯实“以村为主”信访工作机制,依靠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形成了“村事民商、村事民管、村事民治”群众自治新模式。


(一)“院落会议事”。新宁县探索村级自治,推行了符合当地民俗特点的“院落会”制度。“院落会”一般由村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大事大议、小事小议”原则,可根据化解矛盾需要随机召开,田间地头、农户庭院、矛盾现场都可组织开展对话协商,矛盾双方、乡贤能人、普通群众都可充分表达意见,领导干部、党员、群众人人能参与,让“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乡村通过院落会议事将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在小,疏通了“源头治理”渠道。


(二)“访调联动”调解信访。发挥重大矛盾调处中心工作职能,立足多元机制融合,把信访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导入人民调解范畴,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信访部门牵头、访调中心运作、职能机构配合、县乡村三级联动、社会各方参与的人民信访与人民调解联动的“访调联动”调解信访工作机制。新宁县把人民调解化解信访作为“源头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有效抓手,在县级层面成立访调联动办公室;乡镇层面以信访办为基础,整合公共法律服务站组建访调中心;村级设立调委会,实现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全覆盖、矛盾纠纷全链条解决,及时调解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有力助推了信访法治化进程。


(三)“理事会理事”。在加强乡风、家风、民风等社会优良风气建设上,推进“家事家族、村事村规、民风民约”乡风文明,实现人人可约束、事事能自理的“理事会理事”机制。新宁县深入探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文明风尚,积极动员村里的乡贤、“五老”等有威望的人开展志愿者活动,在完善村规民约上,推行宗祠文化,推崇族长威望,发扬“老传统”、“老家风”、“老规矩”,让每个家族都能有大家信服的人,然后组建各种理事会,做到“家里事家族谈、村里事大家议、民风事会议商”,通过家族会洽谈、理事会协商等老百姓管老百姓的会商模式,有效的参与村级社会事务管理。全县各村组建村级“三会三队”(即:司法调解委员会、理事会、乡贤会,劝导队、乡风文明队、安保队),依靠“6+N”村级工作队模式,有针对性做好村级日常管理,推动了乡村治理由“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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